于库存管理来说,往往最令人头疼的一个方面就是:库存积压。我们怎么定义库存积压呢?从广义上也就是说,现有库存(On hand)加上已经订购的货物 (On Order),已经远远超过了现在所需要的量。通常我们对每周货品的销量有一个预测值,对于一种正常商品来说,考虑到它的订至点(OUTL)和顾客需求性临时订货 (Back order),如果仓库里上下的商品量仍然超过8周的预测值,那么可能这个商品,就存在库存积压的风险。当然8周并不是一个定值,也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改成4周或者14周。
哪里有根据这两项可以非常好的处理一部分电子产品的回收难题,而我国实行的新旧置换现行政策也无外乎一种非常好的方式,假如将这类体制常态,必然可以具有非常好的实际效果。
实现零库存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社会劳动占用率(主要表现为减少资金占用量)和提高物流运动的经济效益。如果把零库存仅仅看成是仓库中存储物数量的减少或数量的增加,只注重数量的变化而忽视其他要素的变化,则很难实现仓库概念上的零库存。
据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,截至2015年末,全国库存积压物资已远超3万亿元。这边库存未处理完,新增的库存又进仓,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,已成为国民经济良好运行的沉重包袱,也拖垮了不少企业。